关于征集校园道路、园林、广场命名的通知


校园道路、园林、广场的命名是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优化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提升归属感,增强凝聚力,共同挖掘学校的精神品质与人文内涵,构建师生共有的精神家园,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华体(中国)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园道路、园林、广场命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校园内的道路、园林、广场采用接续排序的方式进行统一编号,投稿人在投稿时注意标清相关内容。

1.校园内主要道路命名(道路编号:道路1、道路2……);

2.校园内园林命名(园林编号:园林19、园林20……);

3.校园内广场命名(广场编号:广场27、广场28……)。

(详见附件1)

二、命名的基本原则

1.道路名称需与学校办学历史、办学特色相结合,体现学校人文精神、办学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具有文化内涵,并具有关联性、整体性、系统性、教育性。

2.采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寓意深刻,发音响亮,易读易记;每个命名由2至5个汉字组成(如:五环大道、登峰路、弘毅广场、天镜湖路、银杏园、武林),避免出现生僻字;应征者应对每个命名的基本理由作简要说明并对命名涵义附有简明阐释。

3.命名时可考虑对所在方位的标示作用,且风格与周边的建筑物、景色、校园整体协调一致。避免重名、谐音、同音、歧义和有时代局限的名称。

4.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关于命名、更名的法律法规,符合社会公德,不得带有封建或不健康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5.校园内已有名称并被广泛认同的景观命名将继续保留(如天镜湖、武林等)。

三、时间安排

1.命名征集阶段(3月29日——5月2日)

(1)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可登陆“华体(中国)主页”公告栏《关于征集校园道路景观命名的通知》进入,了解相关信息并填写《华体(中国)道路景观命名征集表》(附件2)。

(2)征集统一采取电子投稿方式,将填写的《华体(中国)道路景观命名征集表》发送至宣传部王雪松同志(邮箱:317303037@qq.com),邮件主题以“姓名+校园道路景观命名征集投稿”进行标注。邮件发送成功会收到邮箱自动回复。

2.汇总、评议和评选阶段(5月3日——5月20日)

(1)党委宣传部汇总整理所有投稿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议和初选。

(2)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3)根据广大师生的意见对初选方案进行修改与完善。

3.研究确定阶段(5月21日——5月30日)

学校对修改后的作品进行审议,最终确定校园道路景观的命名。命名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4.公示阶段(6月1日—6月7日)

对确定的方案进行公示。

四、评选与奖励

(一)评选步骤

1.党委宣传部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并提出推荐作品。

2.由校党委对推荐作品进行审议,做出最后决定。

3.根据征集作品的质量,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纪念奖若干名,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其他有关事项

1.作者应保证征集作品的独创性。

2.凡征集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3.请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智慧。

4.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华体(中国)党委宣传部、后勤保障中心。

  附件1:拟命名的校园街道景观示意图.jpg

附件2:华体(中国)道路、园林、广场命名征集表

党委宣传部 后勤保障中心

2018年3月29日


新闻作者:宣传部 责任编辑:江志强 新闻日期:2018-03-29 点击: